师德承诺书公示
来源:发布时间:2018-11-30浏览次数:7992

《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》
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努力做新时代“四有”好教师,本人公开承诺如下:
1.不在住所或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;
2.不在校外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或担任任何职务;
3.不参加其他教师、家长、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;
4.不到居住地以外开展异地有偿补课;
5.不组织、推荐、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
6.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、提供相关信息;
7.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。
以上承诺,请学生、家长和社会监督。如有违反,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。

《建邺区在职教师师德承诺书》

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,为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,做“四有”教师。我向光荣的教师职业以及学校、学生、家长郑重承诺:
一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;
二、遵守工作纪律,不旷教,不在工作场所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;
三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,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;
四、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习管理、评价中,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;
五、认真备课、批改作业、辅导学生,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,圆满完成教学任务;
六、注重自身仪表,语言举止文明、服饰得体大方;
七、关爱学生,不歧视、侮辱、挖苦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八、尊重家长,热情服务,不索要、不接受家长财物;
九、抵制有偿家教,不在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兼课,不介绍所教学生去各类培训班参加补课,不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,不私自举办任何培训班;
十、不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,不擅自向学生、家长推销教辅资料、刊物或其它商品;
十一、不在招生、考试、考核评价、职务评审、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;
以上公开承诺敬请学生、家长、社会予以监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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